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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衍生品市场(三)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
2018-08-03 18:14:33 阅读量: 来源:

、焦煤期货的概念

1、期货合约概念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2、焦煤期货的概念

焦煤期货是指由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以现有的焦煤相关国家标准为基础,参考炼焦煤现货贸易习惯和生产需求,在广泛调研生产实践、现货贸易和检验机构的基础上,针对焦煤品种设计的标准化合约。焦煤期货于2013年3月22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

二、焦煤期货合约内容

焦煤期货合约由“合约”和“交割质量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合约”规定了相关交易的要素,“交割质量标准”中规定了可用于交割的交割品的质量要求。

1、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合约

2、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

焦煤期货推出背景

焦煤作为炼焦和钢铁工业的重要上游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价格波动较大,产业链条较长,参与企业众多,影响范围广,现货企业避险和投资需求都较为强烈。大商所焦煤品种的推出,与现有的焦炭、钢材期货一起共同完善了炼焦和钢铁行业品种体系,形成一个相对闭合的品种套保链条,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个使用更方便,功能更齐全的风险规避场所。

四、焦煤期货上市的意义

1、有助于促进焦煤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形成

焦煤期货价格可以为煤炭现货市场提供一个反映公众预期的、透明合理的近期、中期和远期价格,将会成为现货企业定价的重要参考。

2、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

焦煤期货上市后,可有效配合国家战略方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对于中小煤矿,大的煤矿企业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能够更加有效地参与期货市场,规避价格风险,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交割厂库设在国有大型煤矿企业,更加方便其参与利用期货市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3、可为企业提供风险和成本管理工具

焦煤期货的上市恰恰能够为现货企业提供管理价格波动风险和降低成本的工具。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期货盘面价格对未来焦煤价格走势有较为准确的把握,及时、高效地主动调整生产经营和采购库存计划,尽量减少焦煤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提高库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企业可以直接通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

焦煤期货主要交易制度

焦煤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和强行平仓制度等,各项制度如下:

1、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焦煤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焦煤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2、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焦煤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焦煤期货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3、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焦煤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焦煤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设置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4、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焦煤期货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5、强行平仓制度

为控制市场风险,大商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客户违规或资金不足时,大商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焦煤期货交割制度

1、交割方式

焦煤期货有期货转现货和集中交割两种交割方式。

期货转现货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多空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变期货部位为现货部位的交易。

集中交割是指交割配对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后集中进行的交割模式,是仓库交割方式的一种。在最后交割日,买卖双方实行一次性交割,仓单与货款同时划转,交割价格按交割月份所有交易日结算价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

2、交割单位

为了方便投资者参与交割,大商所综合考虑车皮、船型等因素,将焦煤交割单位设为6000吨

3、交割费用

焦煤期货交割时主要有以下费用:

1)焦煤交割手续费:1元/吨。

2)仓储费:为1元/吨·

3)焦煤检验费由货主与指定质检机构协商。

4)焦煤出、入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具体见大商所网站)。

4、交割地点

焦煤期货只能在大商所指定的地点进行交割,这些指定地点都为大商所指定的交割仓库。其中,焦煤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基准交割仓库位于京唐港、天津港、青岛港、日照港和连云港。非基准交割仓库位于内陆产地坑口附近,包括山西太原、离柳等地。

焦煤期货上市以来交易情况

焦煤期货自2013年3月在大商所上市以来,对于炼焦煤价格的稳定和合理变动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助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争夺国际能源定价权,以及完善“煤—焦—钢”产业链市场化体系。

1、价格变化情况

从焦煤指数月线图可以看出:焦煤期货上市以来价格持续下跌,从2013年3月的1304元/吨,下跌至目前的683元/吨,下跌621元/吨,跌幅为47.6%。


说明2013年3月22日,焦煤期货合约在大商所上市交易。首批上市的合约有9个,大商所根据合约到期日的不同,对不同合约采用不同挂牌基准价,基准价都在1300元/吨至1380元/吨之间。由于同时上市交易焦煤期货合约较多,这里使用焦煤指数来说明焦煤期货的价格变化情况。焦煤指数是将所有不同到期日的合约加权平均后编制的指数,能够反映焦煤期货整体价格变化情况。

2、交易量

3、交割情况

焦煤期货上市以来共交割过7次,交割量为1.74万手,交割金额为8.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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