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关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010452)
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总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同发东周窑煤业煤泥50000吨进行网上公开竞价销售,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委托单位: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总公司
二、交易商品:
同发东周窑煤业煤泥
三、资格要求:
1.在交易中心注册运距小于600公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用户必须提前到现场查看并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场存实物。
四、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简称:电商平台)
五、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序号 | 商品 类别 | 产地 | 交货地 | 运输 方式 | 数量 (吨) | 价格 类型 | 基价 (元/吨) |
A标段 | 煤泥 | 同发东周窑煤业 | 同发东周窑煤业煤场 | 公路 自提 | 30000 | 现汇 含税坑口价 | 50 |
B标段 | 煤泥 | 同发东周窑煤业 | 同发东周窑煤业煤场 | 公路 自提 | 20000 | 现汇 含税坑口价 | 50 |
备注:报价从基价起,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
六、交易商品参考质量指标
场存煤泥实际质量
七、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3月16日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企业可通过电话(市场化服务第一团队:孙波 13623463377)或登录电商平台(http://e.ctctc.cn),查看本公告报名。
2.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时间:
A标段:2020年3月17日9:00
B标段:2020年3月17日9:30
八、特别说明
本场次竞价销售采用延时竞价方式: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竞价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
九、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⑴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和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商均须缴纳交易保证金30万元。
⑵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3月16日)前,需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30万元,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
⑶交易保证金账户为:
开户单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漪汾街支行
银行账号:11764000000301627
资金用途:交易保证金
⑷成交交易商应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填报《交易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并完全缴纳市场化服务费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双方的履约保证金。
⑸由于某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的,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签订合同后,若竞价销售成功用户不履行付款约定视同为违约,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数量、质量等因素发生纠纷,造成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以及由于买受方单方行为导致不完全履约,影响卖方煤矿的正常生产销售,原则上按未履行的比例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当市场化竞价交易结束时,电商平台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将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并电话通知成交企业。市场化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
3.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同时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前往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运销总公司签订纸质版的煤炭买卖合同。双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
4.提货地点及方式
(1)提货地点:同发东周窑煤业煤场
(2)提货方式:公路自提。
(3)提货期限:
A标段:2020年3月22日-2020年4月10日(在矿方设备正常的情况下,竞价成交用户按照每天拉运不低于1500吨执行)。
B标段:2020年4月12日-2020年4月25日(在矿方设备正常的情况下,竞价成交用户按照每天拉运不低于1500吨执行)。
(4)竞价成交用户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即视为全部履行。
5.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竞价成功用户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竞得方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全额现汇预付货款。
6.相关要求
⑴参与本场交易的用户,竞价交易成功后对所购煤炭不得就地转卖,如有发现,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履行合同,并视其为违约,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委托方,对违约方汇入的煤款半年内不给予办理退款。
⑵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煤经发[2017]325号),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7.煤质验收标准
⑴数量核定:以东周窑煤业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检验:以场存煤泥实际质量为准。
8.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联系方式
市场化服务第一团队、第二团队
联系人:孙波 电话:13623463377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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