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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G030081预告
2021-01-31 15:36:13 阅读量: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G030081

受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苇町煤业28000吨混煤1进行网上公开挂牌销售,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委托单位: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产品:

苇町煤业混煤1

三、资格要求:

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四、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简称:交易中心电商平台)

五、交易产品基本信息

序号

商品

类别

产地

交货地

(发站)

运输

方式

数量

(吨)

价格

类型

基价

(元/吨)

标段A

动力煤

晋城泽州县

苇町煤业

公路

35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50

标段B

动力煤

晋城泽州县

苇町煤业

公路

35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50

标段C

动力煤

晋城泽州县

苇町煤业

公路

35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50

标段D

动力煤

晋城泽州县

苇町煤业

公路

35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50

标段E

动力煤

晋城泽州县

苇町煤业

公路

35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50

标段F

动力煤

晋城泽州县

苇町煤业

公路

35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50

标段G

动力煤

晋城泽州县

苇町煤业

公路

35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50

标段H

动力煤

晋城泽州县

苇町煤业

公路

35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50

备注:每个标段单笔最小应单量为3500吨。

六、交易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号

煤种

品种

水分

(Mt)(%)

挥发分(Vdaf)(%)

发热量

(Qnet,ar)(kcal/kg)

A标段

无烟煤

混煤1

≤8

6-8

≥5500

B标段

无烟煤

混煤1

≤8

6-8

≥5500

C标段

无烟煤

混煤1

≤8

6-8

≥5500

D标段

无烟煤

混煤1

≤8

6-8

≥5500

E标段

无烟煤

混煤1

≤8

6-8

≥5500

F标段

无烟煤

混煤1

≤8

6-8

≥5500

G标段

无烟煤

混煤1

≤8

6-8

≥5500

H标段

无烟煤

混煤1

≤8

6-8

≥5500

七、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时间:

2021年2月1日11点-2021年2月1日16点

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八、特别说明

本次挂牌销售交易采用自动成交交易模式:自动成交。交易系统根据客户应单时间先后顺序自动成交,直到挂单量全部被应单、剩余量低于最小应单量或挂牌交易时间结束。

九、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⑴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和参与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的交易商均须缴纳保证金20万元。

⑵参与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的交易商需在摘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否则无法成交。

⑶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商平台入金(需绑定银行账户)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竞价交易未成交或者履约完成的保证金可实现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

0351-68299700351-6829967

⑷成交交易商应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填报《交易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并完全缴纳市场化服务费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双方的履约保证金。

⑸由于某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的,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数量、质量等因素发生纠纷,造成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原则上按未履行的比例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当市场化挂牌销售结束后,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将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并电话通知成交企业。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

3.市场化挂牌销售成功后,成交双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委托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

4.提货地点及方式

(1)提货地点:苇町煤业

(2)提货方式:公路运输,用户自提

(3)提货期限: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10日生产煤量满足时,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春节期间生产煤量不足时,以实际交易数量为准,未拉运的标段作废

5.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合同签订以后,竞价成交企业需通过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预付货款。

6.煤质验收标准:

煤炭数量以苇町煤业过磅计量结果为准,质量检验结果交易商品质量指标为准

7.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联系方式

市场化服务第三团队

联系人:李     电话:15838364599

联系人:张传杰   电话:13934719612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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