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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J23021317预告
2023-02-09 23:26:29 阅读量: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晋能控股集团晋城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23021317)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晋能控股集团晋城公司

2.委托产品

盖州矿晋控无烟混2#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

类别

供货煤矿

提货地

运输

方式

价格

类型

挂单数量

(吨)

竞价基价

(元/吨)

A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盖州矿

盖州矿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3000

700

B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盖州矿

盖州矿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3000

700

C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盖州矿

盖州矿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3000

700

D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盖州矿

盖州矿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3000

700

E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盖州矿

盖州矿

公路运输

含税出厂价

3000

700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5元/吨。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粒度

(mm)

限下率

(%)

A标段

无烟煤

晋控无烟混2#

≥4700

≤10

≤2.5

≤10

≤32

≤13

0

B标段

无烟煤

晋控无烟混2#

≥4700

≤10

≤2.5

≤10

≤32

≤13

0

C标段

无烟煤

晋控无烟混2#

≥4700

≤10

≤2.5

≤10

≤32

≤13

0

D标段

无烟煤

晋控无烟混2#

≥4700

≤10

≤2.5

≤10

≤32

≤13

0

E标段

无烟煤

晋控无烟混2#

≥4700

≤10

≤2.5

≤10

≤32

≤13

0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用户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进行了实测。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1)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凡参与洗混煤1#与洗混煤2#品种竞价的用户,必须取得符合环保要求,并取得处理洗混煤1#与洗混煤2#的环保资质及相应证照,并且承诺不造成环境污染的露天堆放、加工晾晒等违法违规行为。

(3)根据晋城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晋城市区域内企业经营范围仅有“煤矸石洗选或加工”业务,一律不得参与竞价。请相关企业自觉遵守,如违规参与竞价,中标后不予签订买卖合同。

(4)凡参与竞价“化工(建材)”类商品,中标用户需提供与化工或建材终端企业签订的真实有效合同文本,方可签订合同并交款拉运。

(5)竞价用户需充分考虑煤炭到达地疫情因素,影响合同履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2.报名时间:2023-02-10 14:30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缴纳标准:20万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

0351-6829970

3.保证金缴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1)常规交易时间为1小时,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小时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2023-02-10 14: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1)提货地:盖州矿                   

(2)提货方式:坑口自提

(3)提货期限:2023-02-10至2023-02-15。(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七、货款支付

竞价销售交易成交之后,竞价成交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平台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八、煤质验收

⑴数量:以晋城公司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以晋城公司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市场化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物流营销二部

联系人:李晓湛    电话:18103517450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少雄       电话:17636070811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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