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关于宁武县润和商贸有限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070405)
受宁武县润和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10000吨炼焦用煤现货进行网上公开竞价销售,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委托单位:
宁武县润和商贸有限公司
二、交易商品:
宁武县润和炼焦用煤
三、资格要求: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四、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简称:电商平台)
五、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序号 | 商品 类别 | 产地 | 提货地 | 提货 方式 | 数量 (吨) | 价格 类型 | 基价 (元/吨) |
A标段 | 炼焦用煤 | 宁武 | 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半沟村 | 公路 自提 | 2000 | 现汇 场地含税价 | 980 |
B标段 | 炼焦用煤 | 宁武 | 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半沟村 | 公路 自提 | 3000 | 现汇 场地含税价 | 980 |
C标段 | 炼焦用煤 | 宁武 | 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半沟村 | 公路 自提 | 5000 | 现汇 场地含税价 | 980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
六、交易商品参考质量指标
序号 | 煤种 | 品种 | 水分 (Mt) (%) | 灰分 (Ad) (%) | 硫分 (St,d) (%) | 挥发分(Vdaf) (%) | 粘结指数 (GR·I) |
A标段 | 气煤 | 气精煤 | ≤8 | ≤7 | ≤0.7 | 35-40 | ≥70 |
B标段 | 气煤 | 气精煤 | ≤8 | ≤7 | ≤0.7 | 35-40 | ≥70 |
C标段 | 气煤 | 气精煤 | ≤8 | ≤7 | ≤0.7 | 35-40 | ≥70 |
七、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14:00—2月 28日17:00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企业可通过电话(张永平15135127218 贾亭 15110555665)或登录电商平台(http://e.ctctc.cn),查看本公告报名。
2.市场化竞价交易时间:
A标段:2020年2月29日9:00-9:20
B标段:2020年2月29日9:30-9:50
C标段:2020年2月 29日10:00-10:20
八、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⑴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和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商均须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⑵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2月28日17:00)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
⑶交易保证金账户为:
开户单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银行账号:0502212009100017821
资金用途:交易保证金
⑷成交交易商应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填报《交易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并完全缴纳市场化服务费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双方的履约保证金。
⑸由于某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的,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数量、质量等因素发生纠纷,造成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原则上按未履行的比例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当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结束时,电商平台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将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并电话通知成交企业。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
3.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并以现汇方式全额预付货款双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
4.提货地点、方式及期限
提货地点:忻州市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半沟村宁武县润和商贸有限公司储煤场
提货方式:公路运输,用户自提
提货期限: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7日(注:保障竞价成交企业优先提货)
5.货款结算方式
竞价销售成交后,竞价成交企业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格,以现汇方式全额预付货款;
宁武县润和商贸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宁武县润和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半沟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宁武县支行
现金账号:0512 0419 0902 2133 982
6.煤质验收标准:煤炭数量以宁武县润和商贸有限公司过磅计量结果为准,质量检验结果以宁武县润和商贸有限公司化验结果或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准。
7.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九、联系方式
市场化服务第七团队
张永平 电话:15135127218
贾 亭 电话:15110555665
2020年2月26日
7*24小时服务
交易永不闭幕
用户注册 合同签订
交易交收 结算服务
全流程服务
交易服务
实现一对一服务
高效IT系统
实现供需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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