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关于晋能集团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G040017)
受晋能集团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晋能集团孝龙综合物流园货场6500吨(晋能集团金达煤业洗精煤)现货进行网上公开挂牌销售,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委托单位:
晋能集团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商品:
晋能吕梁聚晟金达煤业洗精煤
三、资格要求: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四、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简称:电商平台)
五、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序号 | 商品 类别 | 产地 | 提货地 | 提货 方式 | 数量 (吨) | 价格 类型 | 价格 (元/吨) |
A标段 | 炼焦用精煤 | 孝义 | 孝龙物流园 | 公路自提 | 3000 | 现汇 含税场地价 | 1100(不含公路相关费用) |
B标段 | 炼焦用精煤 | 孝义 | 孝龙物流园 | 铁路代发运 | 3500 | 现汇 含税场地价 | 1100(不含铁路相关费用) |
2.铁路代发站台:孝龙煤焦集运站。
六、交易商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号 | 煤种 | 品种 | 水分 (Mt) (%) | 灰分 (Ad) (%) | 硫分 (St,d) (%) | 挥发分(Vdaf) (%) | 粘结指数 (GR·I) | Y值 (mm) |
A标段 | 气肥煤 | 精煤 | ≤10 | ≤10 | ≤2.3 | ≤31 | ≥95 | ≥20 |
B标段 | 气肥煤 | 精煤 | ≤10 | ≤10 | ≤2.3 | ≤31 | ≥95 | ≥20 |
七、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时间
A标段:2019 年8月7日-8月30日
B标段:2019 年8月7日-8月30日
八、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⑴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和参与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的交易商均须缴纳保证金20万元。
⑵参与市场化挂牌销售交易的交易商需摘牌成交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
⑶交易保证金账户为:
开户单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太原长风街支行
银行账号:485050100100165000
资金用途:交易保证金
⑷成交交易商应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提煤余量不足100吨(包含10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填报《交易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并完全缴纳市场化服务费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双方的履约保证金。
⑸由于某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的,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数量、质量等因素发生纠纷,造成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原则上按未履行的比例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当市场化挂牌销售结束后,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将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并电话通知成交企业。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
3.市场化挂牌销售成功后,成交双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委托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
4.提货地点及方式
提货地点:山西省孝义市孝龙综合物流园区
提货方式:公路自提或铁路代发运
提货期限:2019年8月8日-8月31日或按照合同约定时间
5.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合同签订以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全额现汇预付货款或需方向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额现汇预付货款。
6.煤质验收标准:煤炭数量以以孝龙园区过磅计量结果为准,质量检验结果以供需双方取样化验检验结果为准,装车即视为合格。
7.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九、联系方式
1.市场化服务第四团队
联系人:张 斌 电话:13503549891
2.市场化服务第八团队
联系人:李晓湛 电话:18636807904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
附件:
煤炭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字地点:山西省孝义市
签定日期:2019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单价、数量:
品名:洗精煤,数量: 吨,单价(含税): 元/吨。
二、产品质量:灰份≤10%,挥发分≤31%,硫≤2.3%,G值≥95,Y值≥20mm,水≤10 %。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需方到供方指定货场自提(山西省孝义市孝龙园区精煤库)或供方代发,车板交货(山西省孝义市孝龙煤焦集运站)。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均可,运输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标准:以供方过磅计量为准。
六、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双方取样化验为准,装车视为合格。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煤款预收,结算指标每日加权平均。
八、约定事宜:
1、灰份:10%,
2、硫份:2.3%
3、挥发份:31%
4、G值:95
5、水份保留:10%,水分超出部分双方确认补吨处理。如有异议双方共同取样,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仲裁结果为准。
九、供需双方违约责任:供方需确保质量,保证所出具税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需方确保煤款预付,如有质量变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办理退款手续。按《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执行。
十、合同有效期: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止。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其它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兑现,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自签定日期起执行生效,一式肆份,各执两份,共具法律效力。
供 方 单位名称: 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孝义市府前街61号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358-7629645 开户银行:工行孝义支行
帐 号:0509017309245130248 |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
监(公)证意见:
经办人: 监(公)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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