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召开的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湖南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仅最近3年,该省就关闭退出煤矿462处、化解产能3119万吨,其中今年88处、621万吨。
湖南煤炭产业结构性矛盾由来已久,由于煤层赋存条件差,矿井规模小,装备、技术相对落后,防灾抗灾能力弱,安全保障度低,小煤矿发生矿难的概率相对较大。
2008年,按照国家“3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目标要求,湖南省开始实施“一揽子”解决小煤矿问题总体方案,到2010年底,共关闭小煤矿1227处,全省煤矿由2216处减少到989处,提前3年完成国家下达湖南省的“十一五”煤矿关闭任务。
2013年至2015年,按照国家要求,全省重点推进“13类小煤矿” 关闭退出,3年实际关闭588处,全省煤矿由989处减少到401处。
2016年,湖南省进一步明确“拟用3至5年时间,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200处左右”的目标,并与国家部际联席会议有关部委签订了目标责任状,2016年再关闭煤矿62处,全省煤矿由401处减少到339处。
201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全省关闭淘汰不安全落后煤矿50处;2018年底前,全省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全部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9万吨/年及以下非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应退尽退、应关尽关。
《湖南省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提出,湖南省将继续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按照国家要求,对不安全落后产能坚持应关尽关、应退尽退。2018年重点关闭安全保障条件低风险大的煤矿、产能在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非法违规的煤矿以及安全质量和环保技术等不达标的五类煤矿,共计90处左右,到年底保留煤矿控制在200处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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