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31214979)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国泰电厂 | 铁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9000 | 596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A标段 | 烟煤 | 末煤 | ≥4000 | ≤10 | ≤2.2 | 11-30 | ≤45 |
备注: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01-01 13: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4-01-01 14: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并签订线下合同,作为该煤炭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与该煤炭交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交货地点:国铁“小康庄”,铁路专用线名称为“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 2.交货方式:出卖人组织运力,到站“小康庄”交货。 3.交货期限:以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4.由于出卖人装车原因造成冻车以及其他原因,致使我公司卸车困难产生的铁路延时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A标段:2024-01-03至2024-01-13
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1.数量验收标准:以电厂过衡为准。 2.质量验收标准:以电厂验收结果为准。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1.数量考核标准:每列按3000吨计算,实际到货数量不足合同数量部分,每差一列扣罚6万元。 2.质量考核标准: (1)St,d≤2.2%不考核;St,d﹥2.2%,每0.1%考核3元/吨;St,d﹥2.3%,每0.1%考核4.5元/吨。St,d﹥2.7%,单独结算。 (2)Vad﹤11%,每1%考核2元/吨;Vad﹤9%,每1%考核4元/吨。 Vad﹥30%,每1%考核2元/吨;Vad﹥32%,每1%考核4元/吨。 (3)热值4000 KCal/kg以上,按到厂实际热值计算,3900—4000 KCal/kg之间,每100KCal/kg考核0.001元/大卡;﹤3900 KCal/kg,每100KCal/kg考核0.002元/大卡。不足100KCal/kg按100KCal/kg计算。 (4)Aad>45%,每1%考核5元/吨。 (5)Mt﹥10%,按批次考核,结算时按亏吨处理,且不加热值。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桑云福
电话:18632995011
交易中心:刘卫胜 薛 超
电话:18611910180 13803431984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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