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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竞价交易J231510199预告
2023-08-31 15:04:53 阅读量: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31510199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商品类别提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委托数量(吨)基价(元/吨)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动力煤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10000472不限15

备注:电煤,入厂一票结算(含税13%)。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熔点

(St)

(℃)

A标段烟煤混末≥4000≤18≤1.812-321250-1500

备注:煤泥掺配比例≤30%。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 授权截止 2023-09-04 10:00:00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 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09-04 10:30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到厂交货,一票结算,执行期限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30日

A标段:2023-09-04至2023-09-30

七、货款支付

履约结束后,买方按到厂煤实际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付款之前卖方应提供买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国家调整税率,以不含税单价一致为原则,按调整后税率开具),买方支付方式为现汇。

八、煤质验收

以到达买方所属燃煤电厂检斤、检质为准。(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考核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A.基准热值(Qnet,ar)kcal/kg;B.基准价格元/吨;B1.基准质价比 元/百大卡?吨;C.到厂热值(Qnet,ar)kcal/kg;D.全水(Mt)%;E.硫分 (St,d)%;F.挥发分(Vad)%。 指标考核(单批次考核优先,单批次结算价格不得为负) 1. 发热量考核方法 加权平均统计煤炭Qnet,ar≥ A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元/百大卡·吨; A kcal/kg>Qnet,ar≥ A-1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1元/百大卡·吨; A-100 kcal/kg>Qnet,ar≥ A-2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2元/百大卡·吨; A-200 kcal/kg>Qnet,ar≥ A-3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3元/百大卡·吨;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300 kcal/kg,按[ B1-(A前2位-C前2位)×0.2]×C÷100 元/吨,单独结算。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600 kcal/kg,按[ B1-(A前2位-C前2位)×0.3]×C÷100 元/吨,单独结算。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1000 kcal/kg,按[B1-(A前2位-C前2位)×0.4]×C÷100 元/吨,单独结算。 2. 水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全水分,Mt> D% 时,每超出0.1%,扣0.05元/吨;Mt>D+3%,以 D% 为基准每超出0.1%,扣0.1元/吨。 3. 硫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硫分,当St,d≥E%,每超出0.01%,扣1.0元/吨; 单批次到厂煤炭St,d> E+0.3%,以E% 为基准每超出0.01%,扣1.0元/吨,单独结算。 4. 挥发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挥发分,Vad应在F±3%之间,每超出或降低0.01%,扣0.01元/吨。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刘磊

电话:18932539956

交易中心:帅华威

电话:13934202898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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