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3159875)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 | 商品类别 | 提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市场采购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0 | 425 | 不限 | 1 | 不限 |
B标段 | 动力煤 | 市场采购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0 | 425 | 不限 | 1 | 不限 |
C标段 | 动力煤 | 市场采购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10000 | 425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卖减价幅度为1元/吨,竞拍基价为现汇价。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A标段 | 烟煤 | 混煤 | ≥4000 | ≤12 | ≤1.8 | ≥15 | 35-45 |
B标段 | 烟煤 | 混煤 | ≥4000 | ≤12 | ≤1.8 | ≥15 | 35-45 |
C标段 | 烟煤 | 混煤 | ≥4000 | ≤12 | ≤1.8 | ≥15 | 35-45 |
备注:报名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价单位在竞价交易前需提供货物质量情况,如成交后履约方违约,给委托方负责并扣除所交保证金。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以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为中心150公里以内的合法企业。
2.报名时间: 授权截止 2023-08-25 14: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 3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 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3-08-25 15:00
B标段:2023-08-25 15:05
C标段:2023-08-25 15:10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竞价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在交易中心电商平台上签订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合同。同时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发布2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签订纸质版的煤炭买卖合同。
1.交货地点:A标段: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煤场 B标段: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煤场 C标段: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煤场 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由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组织运输并支付运费,运输过程中(包含:运煤车辆进厂前的全部过程)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车辆事故、人员事故、设备设施损坏及其他第三方的损害的责任全部由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承担并负责赔偿。3.交货期限:具体时间以纸质合同签订内容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25日之前供应完毕;因应单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供应的,每延误1日扣除保证金1万元,延误超过10日将扣除30万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其次,之后不得参与委托方的所有招标;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原因导致无法按合同期限接受货物的,合同期限顺延;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履约率: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不低于99%,即可视为全部履行。5.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对存在虚报供货质量、故意掺杂使假等恶劣行为的;经发现业务主体单位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6.如果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发现煤质和合同约定严重不符、掺杂使假、装车不均等重大质量问题,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可拒绝卸车并由应当方承担相应损失。
A标段:2023-08-26至2023-09-25
B标段:2023-08-26至2023-09-25
C标段:2023-08-26至2023-09-25
每月26日至次月的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以甲方实际结算量为准,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甲方15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1)数量:以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的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以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的检验数据为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一、验收标准:以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化验结果为准。1、按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月度加权平均热值计算。 2、在装货前乙方与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双方可共同采样,样品分为三份,双方各取一份,一份为备用样双方一起封存,(封存样不少于5公斤粒度为6mm,且称重并作好记录),如有一方不到现场视为认同对方出厂煤质化验结果。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乙方采制化封存备样和计量工作。3、乙方应在次日提供矿方当日化验数据。4、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若对乙方的日化验指标提出异议,应在收到货后次日通知乙方,乙方与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共同提取封存的备用样,并送山西省地质矿产局二一三实验室化验仲裁作为日最终结算依据。5、在异议处理完毕前,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供煤,待乙方煤质符合要求后再拉运。 二、质量考核:以霍州电厂质量考核办法为准。1、热值考核:若结算热值≥4000大卡,按竞拍成交价格执行;若结算热值<4000大卡,按照霍州电厂结算时质量考核指标每卡扣除甲方金额同等对乙方进行扣除,最终按照扣除后的金额进行结算。2、硫分调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硫分(St,ar)以 1.8为基准,超1.8以上部分,每超0.01%价格降低1元/吨。
委托企业:李健强
电话:18735733508
交易中心:杜 妙
电话:13934649393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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