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市场公告>正文
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交易J23125040预告
2023-05-08 14:05:29 阅读量: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23125040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商品类别提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挂单数量(吨)基价(元/吨)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动力煤沙河电厂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5000541不限1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A标段烟煤末煤≥4100≤10≤218-30≤40

备注: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 授权截止 2023-05-11 09:30:00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 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05-11 10:00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并签订线下合同,作为该煤炭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与该煤炭交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交收

1. 交货地点: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出卖人组织运力,到厂交货 3. 车辆要求:汽车国V以上标准(符合环保部门最新要求) 4. 其他要求: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A标段:2023-05-11至2023-05-18

七、货款支付

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八、煤质验收

1.数量验收标准:以电厂过磅为准。 2.质量验收标准:以电厂验收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应单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十、其它事项

1.数量考核标准:实际到货数量不足合同数量部分,每差一吨扣罚30元。 2.质量考核标准:(1)St,d小于等于2%不考核;St,d大于2%,每0.1%考核10元/吨;St,d大于2.1%,每0.1%考核15元/吨。St,d大于2.5%,单独结算。(2)Vad小于18%,每1%考核2元/吨;Vad小于16%,每1%考核4元/吨。 Vad大于30%,每1%考核2元/吨;Vad大于32%,每1%考核4元/吨。 (3)热值4100 KCal/kg以上,按到厂实际热值计算,4000—4100 KCal/kg之间,每100KCal/kg考核0.001元/大卡;小于4000 KCal/kg,每100KCal/kg考核0.002元/大卡。不足100KCal/kg按100KCal/kg计算。(4)Aad大于40%,每1%考核5元/吨。(5)Mt大于10%,按批次考核,结算时按亏吨处理,且不加热值。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卫胜 薛 超    电话:18611910180 13803431984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8日

  • 7*24小时服务
    交易永不闭幕

  • 用户注册 合同签订
    交易交收 结算服务
    全流程服务

  • 交易服务
    实现一对一服务

  • 高效IT系统
    实现供需匹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