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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J23130801预告
2023-01-28 09:43:10 阅读量: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23130801)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

黄骅港动力煤1#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序号

商品

类别

产地

交货地

(发站)

运输

方式

数量

(吨)

价格

类型

基价(元/吨)

A标段

动力用煤

山西省

长治市

黄骅港综合大港

平仓或场地交货

5000

现汇

港口场地含税价

1220

B标段

动力用煤

山西省

长治市

黄骅港综合大港

平仓或场地交货

5000

现汇

港口场地含税价

1220

C标段

动力用煤

山西省

长治市

黄骅港综合大港

平仓或场地交货

5000

现汇

港口场地含税价

1220

D标段

动力用煤

山西省

长治市

黄骅港综合大港

平仓或场地交货

5000

现汇

港口场地含税价

1220

E标段

动力用煤

山西省

晋中市

黄骅港综合大港

平仓或场地交货

3600

现汇

港口场地含税价

1110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元/吨。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号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硫分

(St,d) %

挥发分(Vdaf)%

全水(M%)

灰分(Ad)%

A-D标段

贫煤

动力煤1#

5500-5700

0.5

10-15

≤8

≤29

E标段

贫煤

动力煤1#

4900-5100

≤1.8

6-10

≤8

≤35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建议买方实测,以实测为准。用户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进行了实测。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企业在竞价报名前需联系潞安集团营销总公司进行资质审核。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1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缴纳标准:30万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商平台入金(需绑定银行账户)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0351-6829737

3.保证金缴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若有出价,1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竞价交易结束。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年1月30  10:00

B标段:2023年1月30  10:05

C标段:2023年1月30  10:10

D标段:2023年1月30  10:15

E标段:2023年1月30  10:2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提货地点:黄骅港综合大港

提货方式:场地交货,自提

提货期限:2023年1月31日到2023年2月28日

竞价成交用户在合同执行期内落实好资金,在限定时间内组织货权交接。

竞价成交用户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90%以上(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七、货款支付

结算价格:以用户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竞价成功价格为准。成交价在1000元/吨(含)以下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5元/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10元/吨;成交价在1000-1700元/吨(含)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10元/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20元/吨;成交价在1700-2000元/吨(含)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13元/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26元/吨;成交价在2000元/吨以上的,半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15元/吨,一年期承兑价格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加30元/吨。(所付承兑需符合我公司规定要求)

竞价成功用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全额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至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如未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预付货款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执行。合同履行完后,买卖双方以增值税一票结算,出卖方根据港口汽车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八、煤质验收

数量:以港口汽车过磅数量为准。

质量:以潞安化工集团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市场化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淇煜   电话:15234021929

联系人:降     电话:13935174400

联系人:张     电话:13834779025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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